马来西亚两名女性被判犯下同性恋罪后,伊斯兰法庭今天以技术性问题为由延后鞭刑,维权人士希望这让他们有时间阻止行刑。 这两名女子分别为22岁和32岁,因为4月在丁加奴州(Terengganu)公共广场的车内亲热,遭伊斯兰执法人员逮捕。穆斯林占马来西亚人口多数,丁加奴州是最保守的区域之一。 她们被带到伊斯兰法庭受审,承认违反禁止女性之间发生性关系的伊斯兰教法,各被判6下鞭刑和罚款3300令吉(新台币2万4000元)。 本来订在今天执行鞭刑,但丁加奴伊斯兰教法庭(Terengganu Sharia Court)书记官锡得克(Wan AbdulMalik Wan Sidek)表示,已经因为「技术性原因」延到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