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面具生活,哈尔滨这些年轻人为何选择“形式婚姻”?
小美,哈尔滨人,今年35岁。阿姿,是小美大学时的同学,两人同岁。
她们从大学开始在一起,至今已有11年的时间,阿姿性格豪爽,平时大大咧咧,在两人的情侣关系中,是“老公”的角色,性格内向的小美,是“老婆”。
▲蔡依林《不一样又怎样》MV截图
“我看过蔡依林演唱的《不一样又怎样》的MV,蔡依林与林心如饰演了一对女同性恋人,还举行了婚礼,我也想和女朋友举行一场属于我们的婚礼……”——这是小美的愿望
部分歌词↓↓
女方女方 爱对方
不简单 也很平凡
……
是什么样 就怎么办
非一般 又怎么样
庸俗地海枯石烂
世俗又凭什么为难
……
谁比谁美满 由谁来衡量
不用谁原谅
让感动万世留芳
小美和阿姿不但是同学,也是闺蜜,双方都会经常到对方家中住,有时还会和彼此的父母一起吃饭。
两年前,小美选择了“形婚”,年初和“形婚”对象和平分手,之所以没去离婚登记,是因为结婚时压根就没有领结婚证,除了怕麻烦以外,也是为避免离婚时在财产方面发生不愉快。
什么是形婚?
形婚,形式婚姻,又称互助婚姻,指的是为了某种目的与另一人举行婚礼或办理法律上的结婚手续,但实际只是名义上的夫妻,无实质内容。
在同性婚姻没有合法化的中国,同性恋和婚姻这两个词放在一起,总是给人一种违和感,但对很多同性恋者来说,为了掩饰、为了减压、为了不被异样的目光关注,他们和她们走进了“形式婚姻”,开启一段背向而驰的牵手。
为什么“形婚”?来自父母的压力
小美:双方家长也对我们之间的感情有怀疑,但又说不出什么。
当两人的年龄超过30岁后,家里催婚越加频繁,身边一有人结婚,父母就会一直唠叨。迫于压力,小美和阿姿最终都选择了“形婚”。
为了找到合适“形婚”对象,小美和阿姿互相为对方把关。经过一年多的寻找和相处,两人都“结了婚”,“形婚”对象刚好是一对“男同”(男同性恋)。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他们均未领取结婚证,家人对此也没有产生怀疑。
“形婚”前,四个人就商量好,为了应对父母的到访,四个人买了两套对门的房子,平时各自和同性恋人生活,一旦父母来看望,马上“恢复”成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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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多时间里,四个人配合的还算默契,没有漏出破绽,也没有要小孩。
今年年初,小美打算辞职搬到武汉去生活,跟父母打了声招呼后,与“形婚”对象“离婚”了。等到阿姿也离婚后,她就会和小美一起离开熟悉的人和熟悉的环境,去到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多数选择“形婚”的同性恋者,都是受到来自父母的压力,也是为了顾及父母在身边人中的形象。在这些“形婚”者看来,子女“形婚”后离婚,也比子女一辈子不结婚更容易让外界人接受。
如何选择“形婚”对象绝不对付!
浩宇(85后):
“我找女朋友的标准很简单,颜值高低无所谓,但衣着打扮不要太中性。赵欣是我找到的第4个女同(女同性恋),我们相处了半年后觉得比较合得来,在去年年底就‘形婚’了。”
浩宇说前几任“女友”也是通过交友软件认识的,但都因对方抽烟、染怪异颜色的头发或是有文身等太过于中性标签而没有相中对方。
赵欣比浩宇小三岁,是一名教师,家境优越、言谈举止落落大方。两人第一次见面是在咖啡馆。浩宇还记得,赵欣那天穿着白色长裙,过肩的长发,说话也特别幽默。
“形婚”前的准备——
浩宇曾把赵欣带回过江苏老家两次,父母对这个“儿媳”都特别满意,但为了减少“形婚”后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赵欣没给“公婆”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同样,浩宇也没有“岳父岳母”的联系方式,不与双方父母之间产生太多的感情是为了“分手”做准备,不联系就不会出错,延续“形婚”的时间就可能越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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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婚”后的默契——
“形婚”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夫妻”双方的默契程度。
“形婚”后,赵欣和浩宇从没一起在新房住过,甚至双方父母一次都没有去新房看看小夫妻的婚后生活。但出于尊重且避免父母对两人的感情生疑,逢年过节,“恩爱的小两口”还是要回到双方父母家中。只有这时,小两口才会睡在一起,但两人锁好房门后,都是穿着衣服各盖各的被子。
关于将来——
“别再避孕了、要不去医院看看……”和大多数父母一样,催婚后便是催生,浩宇和赵欣也同样面临这个压力。“赵欣和自己的同性伴侣都不喜欢小孩,所以我们不会生孩子。但我的父母又很想抱孙子,为了给老人一个交代,我会和同性恋人去国外,分别用双方的精子代孕两个宝宝,虽然价格不菲,但我们已经开始在打算中了。”浩宇说。
现在,浩宇和赵欣也会偶尔一起出去吃饭,但都会带着自己的同性伴侣,就像四个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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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婚”的生活方式很理性!AA制!小M(90后海归):
“我们跟所有的异性伴侣结婚是一样的,要拍婚纱照、买钻戒、订酒席等等,结婚产生的所有费用,我们全部都是 AA 制。”
小M的“形婚”对象琳琳说,记得第一次去婆婆家时,临走时婆婆给她5000元钱,出门后,她就把钱还给了小M。
海外留学归来的小M回到哈尔滨后,与人合伙经营着一家不小的公司。虽然是90后,创业也才三年多,但资产已有近千万。他微信朋友圈中晒的,一般都是他跟合伙人小D去国内外游玩的照片。小M长得文质彬彬,是一枚“小鲜肉”。小D比小M大四岁,是一个肌肉男。外人眼里,他们只是吸金能力超强的合伙人,实际上,两人是一对同性恋人,是从小M回国的那一年认识并交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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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婚”前就达成一致——
小M选择“形婚”,也是迫于父母的压力。他和“形婚”的女友琳琳是在一个“形婚”群里认识的,琳琳发布了寻找“男同”“形婚”的消息,小M看条件觉得还可以,两人便建立了联系。
小M和琳琳都希望“形婚”后能有一个孩子,即便将来会离婚,孩子仍然会由双方共同抚养长大。但这一点却遭到了琳琳的同性恋人的反对,也因为此事,琳琳和女友争吵一番后最终选择了分手。
“形婚”后的生活——
“在交往过程中,难免要产生花费,比如吃饭、喝咖啡等,毕竟男生应该绅士一些,在花钱方面多付出一些也是理所应当的。”花费的问题是小事,对于“形婚”双方来说,给对方更多的自由,是保持“形婚”长久的一个重要方法。
“更多的自由就是尽量减少小M在我家人、亲戚、朋友面前出现的次数,同样,我也会尽量少出现在对方的社交圈。这样,我们漏出破绽的机率才会最小,也为离婚打下基础。”琳琳说。
大约在生完孩子之后,小M和琳琳便会和平分手,以“夫妻感情不和”等原因通知父母双方已经离婚。“善意地欺骗父母,我不会觉得内疚,我的内疚感来源于做了一件不应该做的事,但这件事又是我必须做的。”
新晚报记者 史东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无法评价他们的对与错,但是“愿每一种爱都能不被伤害”,同意点zan~ 虽然我是异性恋,但是不歧视同性爱,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 还是希望能开放同性婚姻 只要我的孩子觉得幸福,我不在乎他喜欢的是同性还是异性,他喜欢我就喜欢,愿意生孩子就给带,不愿意生就不生,反正我家也没王位继承,只要孩子觉得幸福就好 我在加拿大,已经和喜欢的人结婚。生活中不论是我的加拿大还是中国同事朋友都没有任何偏见,我们就像正常的一对参与各种社交场合。我很爱我的祖国,但对于我个人而言,我很庆幸我在现在这个国家。也许祖国和她的大部分人民还需要时间,可是年华易逝,我等不起了 反正我是不介意儿子喜欢男人的,如果他以后没能力娶妻生子,嫁出去也无妨,嫁男嫁女随他高兴[笑哭] 人“吃的太饱撑的!” 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也能上报纸?还讨论可行性?脑子里都是粪吧?这要可行,看毛片我看也不犯法了 别人的事我不管,我也管不着,但是希望这事不要发生在我家孩子身上[酷拽] 理解加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