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变故的3种主要形式,第一种竟然是分居,你意外吗?
我们都知道,变故,主要是指那种意外发生的事故或者灾难。往往是自己始料不及或者意想不到的事情。所以说,婚姻变故,就是指那些除了丧偶造成的婚姻关系终结的情况之外的,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的婚姻关系的终结。就现在的婚姻现状来说,婚姻变故也越来越多。
婚姻变故,一般来说,主要有三种主要形式。
一是,夫妻分居。
现在婚内分床睡,分房睡的现象似乎很普遍,而且中年分床睡现象也越来越多。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也有很多,有的是夫妻感情造成的,有的是因为生育带孩子方便造成的,有的是一方打呼噜,睡眠习惯不好,怕影响对方造成的。而且现在人的家庭条件都很好,房子大了,空间多了,也给分居造成了便利。虽然说,已婚夫妻的这种正式或者非正式地分居,并不是正式的婚姻的终结,但是,很大程度上是导致最终婚姻关系解体的一个因素。这是一个感情渐渐变淡的过程。而且,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一点可以作为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认定条件,在一方提出离婚的时候,可以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
二是,夫妻遗弃。
夫妻之间遗弃的行为,有可能是男方遗弃女方,也有可能是女方遗弃男方。往往是在夫妻一方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或一方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另一方不闻不问等造成的。多数情况下是男方遗弃女方。这种行为给被遗弃的一方造成的伤害非常大,不仅要承受精神上的打击更要面对生活上的压力,更重要的是对她造成的心理阴影,使得一个人,可能长时间对婚姻恐惧,甚至不敢再婚。另外,《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而且,如果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被遗弃的一方可以申请损害赔偿。
三是,夫妻离婚。
离婚是解决夫妻之间矛盾或者问题的一个无奈的办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它是由解除男女双方因由婚姻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终结的。所以,很多人会觉得离婚是一种解脱,往往就是说卸下了这种义务和责任的约束,不再受问题所扰。而且因为我们提倡的婚姻自由,包括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因夫妻离婚导致的婚姻变故现象也越来越多。前不久,有关部门根据大量的离婚案总结说,2017年全国法院审结离婚纠纷案件140余万件。所以说,离婚,成了婚姻变故的主要形式。
以上三种婚姻变故的主要形式,第二种遗弃的情况,相对来说较少,而第一种分居的现象虽多,但最终导致离婚的还不是太多,而第三种,因种种原因导致的离婚,相对来说,就比较多了。所以,大家应该积极避免婚姻变故,实现婚姻幸福,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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