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婚新形态 互助婚姻
我在百度词条里搜索形婚,解析是这样的中文名:形式婚姻
外文名:Marriage of convenience
别称:互助婚姻
定义:婚姻只有形式,而无实质内容。
相关机构:形式婚姻贴吧以及相关网站
形式婚姻,就是婚姻只有形式,无实质内容。表面上是个由一男一女组成的正常家庭,实际,“夫妻”双方在生理和人格上保持独立。
又称互助婚姻,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与另一人进行婚礼或法律上的结婚手续,但实际上只是名义上的夫妻身份,而无实质内容。
例如一些人为了办移民,到外地工作,从事地下工作,或者一个男同性恋者和一个女同性恋者组建家庭等,都属于形式婚姻。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同性恋人选择形婚。
由于对婚姻的期望和要求不同,形式婚姻也分好几种。
有的的是“夫妻”双方保持朋友关系,平时不在一起生活,只是在逢年过节或家中有事等需要同时“出镜”的情况下,双方才一起出现。
也有的是他们像正常夫妻一样,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但是可以带各自的伴侣回家,夫妻双方会事先约定共同抚养他们生育的后代。
但是,不管如何形式。在亲朋面前,都需要有个共同的家——房子,以及房中的家具电器等,这就要涉及到婚前的经济利益。双方花出去的钱到底该如何分配,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很多时候这会成为双方矛盾集中的地方。
形式婚姻可能会带给我们无数的思考,也让这个社会状态发生着改变。身边总有奇闻异事,虽不值得一提,但它具有着充分的社会意义。
当这种形态产生的时候,我们的国家,我们具有爱的人们都要去思考,为什么会产生,而且还会持续性的发展下去。
因为某些事实,某些形态是必然的产生,而同性爱没有错。形式婚姻虽只是一种形式,但只要目的单纯,它的意义就没有错。
形式婚姻是为了面对传统社会所带来的压力,通过男女共同建立的一个只有朋友感情,或是亲情又或只是合作性质的无接触婚姻,可称无性婚姻。
双方都为了应付自己的家长而采取相应的应付措施,如果准备一起要孩子的可以是有性的婚姻。
有法律界人士也认为,要慎重考虑走入形式婚姻。
他建议如果真要搞形式婚姻,就应事先做好各种准备,比如做好婚前财产公证,甚至事先约定好离婚条件等。尤其是要事先约定好“形式”的具体范围,以免以后一旦出现问题,引发纠纷。
每一个新兴行业的诞生,都具有它的时代性和必然性。
形式婚姻的诞生,是在遵守我们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上为了应接社会生活需求而产生的应时产物。它不仅是一种新型行业,同时也是一种新颖另类的社会风潮形成的标志。
形式婚姻的出现,无疑是给我国的形式婚姻需求者带来一丝新的曙光。
相信不断发展的形式婚姻机构会为更多的形式婚姻需求者带来帮助。
结婚、生子、传宗接代……
对80后的白领来说,象征着一种平庸而无趣的生活。从小受到保护与溺爱,害怕陷入感情旋涡,只希望永远享受单身自在的生活。
但随着年岁的增加,到了婚恋年纪的他不得不面对许多“麻烦事”,父母不断组织的“相亲约会”,街坊亲戚不断提起的“招亲名单”,十分苦恼。
“总是拒绝怕伤人,不拒绝又实在没感觉。”一次又一次地拒绝相亲对象也让父母非常担心,甚至不少邻居也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最后,选择形式结婚。
结婚毕竟不只是领本证那么简单,从进行婚姻登记的那一刻起,夫妻双方就必须履行一定的婚姻义务。
面对日益庞大的“形式婚姻”一族,不少问题渐渐浮出水面:男女双方婚前婚后的财产如何区分,万一其中一方“假戏真做”,那么日后的离婚问题又该怎么解决……
越来越多的问题告诉人们,形式婚姻不是个“放生池”,很有可能成为时尚男女“危险的游戏”。
那么,如何在婚前婚后保障男女双方的权益?
律师建议,首先应该分清双方婚前婚后的财产。
“不一定要做财产公证,可以选择约定的方式,把双方的财产分清楚,约定时最好有见证人,然后三方在约定书上签字确认。
婚后如没有特别约定或者署名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双方约定财产的归属是很有必要的。
此外,如果属于“形式婚姻”男女,婚前最好约定离婚条件,以方便认定感情破裂,避免冲突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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