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乡村同性恋者的人生悲剧
(网络配图)
1970年代,我们生产队的菜园里住着一个兽医,大家都叫他张医生。他是外地人,老家离我们这里几百里。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他是一个同性恋者。据说他年轻时就流露出同性恋倾向,但在父母的压力下,以及可能还有他为掩饰自己性取向的因素,他还是结婚了,而且也有了孩子。不过,传说他内心难以遏制的同性恋意识使得他忍不住向同性表达自己的感情,大概他的表白对象不仅不能接受他的感情,对他的行为还很反感,当然也就不会替他保密,反而还羞辱了他。还有另一种说法,他跟人发生争执,人家公开揭了他的“短”。这显然使他的家人感到很丢脸,他自己也觉得难以面对村里人异样的目光,于是他的父母就让他到异乡谋生。
张医生在我们村呆有五六年,后来,他性取向跟他的医术同样尽人皆知。在偏僻而有些愚昧的乡村,即便今天也没有谁认为同性恋完全属于正常现象,何况在那个连异性自由恋爱都斥骂为“流氓”“不要脸”,甚至被当作一种犯罪行为,被视作洪水猛兽的时代,普通的人性也被压抑,更不用说对很多人而言有些“怪异”的同性恋,更是一种不仅不被理解反而被视作精神疾病而被坚决禁止的行为—这也逼迫同性恋者不得不深深地痛苦地隐藏乃至压抑自己的情感。村里很多宽厚善良的人也都认为张医生“有病”“精神不正常”“心理有毛病”,人们同情他的“病”,而不是同情他被压抑的痛苦。懂得一些医学知识的张医生是否也自以为自己的性取向“有病”?当时他所能接触的医学知识对于真正认识自己大概没有多大帮助。
尽管他医术不错,也很勤快,为人十分善良,见谁都很有礼貌地打招呼,对待几岁的小孩子也很亲切,但村里仍然有无聊的人传他的闲话,常常背后拿他的性取向开粗俗的玩笑。这些不可避免地会传到他的耳朵里,尤其是那些没有教养的年轻人,偶尔会有意无意地当着他的面,用带侮辱性的脏字提及同性恋。可以想象,再次发现自己又陷入被歧视的人性沼泽之中,张医生该会感到多么地尴尬。他不能得到任何支持,政府不承认他有同性恋的权利,也就不会予以保护—那时随便一句话都可能被认定为“犯罪”,制度根本不承认个人权益的存在,更不可能会对被视作“反常行为”的同性恋表示一点温情。即使对他最友好的人,也只是“同情”他,却不能理解他,更不会接纳他。不是被疏远,就是被排斥,在冰刀一样冷冷的目光中,这个同性恋者就算满腹委屈也无处诉说,恐怕只能靠自怜来自我安慰,勉强支撑“卑贱”的生命。他更不能公开承认,否则人们一定会把他送到精神病院甚至劳教所之类地方,或者像现在某些人对待艾滋病人一样不愿接近他。何况他自己也未必认为自己“正常”,毕竟整个社会几乎都认为同性恋不正常。
我国历史上关于同性恋的记载如“龙阳之兴”“断袖之癖”等等,并不被看作美好的爱情,人们提及的时候常常语带讽刺,同性恋者从来都没有光明正大的地位,也很难获得尊重。流传于世的很多古代情色小说中,同性恋者大多都属于被侮辱被损害的人,虽然能在作品中有一席之地,但都处于依附地位,往往不过是被玩弄的对象。那些情色小说对同性恋者的贬低,更加重了社会对这一群体的歧视。一些情色小说中,并不承认自然同性恋,反而一再渲染“被同性恋”的现象,而且总是突出同性之间的“性”,一味露骨地描述同性之间的性关系性行为,进一步歪曲败坏了同性恋的名声。诸如“男风”“相公”“象姑”之类词语,说是同性恋的代名词,听起来比较委婉,但事实上恐怕并非真正的同性恋,这些角色不过是某些权势阶层泄欲的工具。也可以说,我国的历史记载以及古代情色小说中,并没有真正的同性恋,只有性,没有恋,更没有爱,完全抹杀了自然同性恋者的存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同性恋者在人们面前被迫披上情感伪装,也有寻医问药试图让自己“正常”一点的。同性恋者备受社会舆论折磨的同时,也必须忍受内心的煎熬,如果没有心理变态,没有精神失常,谁能想象这些灵魂承受了何其巨大的压力?
善良的张医生离开了我们村,人们说他是带着羞愧走的。不幸的是,他依然无法躲过歧视的冰刀。他迁居到离我们村并不很远的地方,大约两三年后,有传言说他向人求爱未果,反遭公开羞辱,他突然服毒自杀。但也有人说,好像是因为他有一次没治好谁家的牲畜,遭到指责,被揭了“短处”,羞愤之下,他再也无力承受而寻了短见。总之,他是为他的性取向而死。有人为此不胜唏嘘,但也有人拿这当笑话,提起他来总是离不了一个“性”,还有人绘声绘色煞有介事地描述他的“性”。人们一直认为那只是一个“性”的问题,谁也没有想过他内心的情感,他自己又能到哪里诉说?几十年过去了,他的灵魂依然无处安放。
此后很多年里,我再没有认识过一个同性恋者,但也经常听到人们带有歧视性地提及哪里出了“同性恋”,只是当作一桩“性丑闻”来议论,而且人们根本就不用“同性恋”之类的词语,还是用带有侮辱性的脏词表述。面对如此恶劣的生存环境,有几个生活在乡村的同性恋者敢“出柜”透露自己看上去有些特殊的身份?又有哪个有勇气主动追求心仪对象谈情说爱?只能痛苦地压抑着自己的性取向,也许依然以为自己得了“怪病”而不知如何是好。我曾经看过一则报道,某些大城市的某些角落,活跃着一些来自乡村的同性恋者。这或许算是一种尴尬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同性恋者不再接受父母的安排,而逃离乡村,但是,在开始寻找属于自己的人生同时,很多同性恋者可能“失去”了故乡,因为乡村依然不能接纳这样的身份。其实城市里同性恋者能公开身份在自己熟悉的环境生活工作的,也寥寥无几。前些天看到著名的苹果公司C E O库克宣布“出柜”的消息时,我跟一些朋友聊天,问他们是否听说过身边有同性恋者,几乎全都说闻所未闻。同性恋者真的如此罕见吗?
虽然我国已经把同性恋从精神病分类目录中删除,不再把同性恋当作一种心理疾病,而且关于同性恋的话题也相对开放了一些,可是,这个社会给这个群体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吗?没有法律的确认,就没有明确的法律权益,也就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性恋者仍然是容易受到严重侵害,无法获得尊重的弱势群体。而为自己性取向付出生命代价的事例,媒体时有报道。所以,我一点也不认为李银河博士关于中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建议操之过急,那正是完全地维护同性恋者合法权益的完整体现。
如果有一天一对同性恋人卿卿我我走过乡间小路,不再遭遇异样的目光,而会得到真诚的祝福,岂不是很美好很浪漫的风景吗? 有周口的没 同性怎么了,感觉有爱就好 社会在进步,大家应该包容我理解 我是直男,又不伤害别人,爱怎么就怎么,过得好与不好,都自己扛。 我很喜欢一句话:喜欢只是喜欢,无关性别,而刚好我喜欢的和我同性而已,现在社会进步,话说台湾不是可以合法结婚了嘛 我也认为是一种病,但后来知道叫gay。现在我理解了 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自然规律,就像人吃饭消化过后解大便,如有人违反规律不吃饭喜吃大便,你能说此人没病吗? 同情他们[惊呆][惊呆][惊呆] 我想我这辈子是等不到那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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