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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内地的工作方式为什么如此不同?

曾小觉 发表于 2018-1-29 10: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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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祖国已经二十年了,在这二十年里,香港和大陆的经济往来越来越密切,人们也越来越发现,香港和内地人们的工作方式存在着很大的不同。
香港经历了一百多年的被殖民历史,西方人的契约精神已深深地根植在了香港人心里,溶化在血液中,落实在行动上。长时间的英式教育,使得香港人养成了一种很强的规则意识,孩子从小就被教育需要遵守校规、法规、社会公德、商业规则,甚至依赖规则来办事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在我们看来那是一种墨守成规的办事风格,却是香港人的主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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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贷款手续简便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之都,具有浓厚的诚信商业文化,信用是商业文明的重要体现。一般在香港的财务公司贷款,贷款人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和职业收入证明,无需抵押物仍可以贷款,任何不良贷款和逾期的贷款人记录都会进入黑名单,一旦进入黑名单的贷款人在全港将无法继续贷款。因为香港的信用体系目前由环联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香港金管局规定所有银行和财务公司必须加入环联公司数据库作为会员,授信之前必须向该机构核查贷款人资料,所以在香港一旦你信用违约将寸步难行。
香港合同没有公章
香港于2014年3月3日生效实施的《新公司条例》127条对公司签立的文件进行了修订,其中:
第(1)款:公司可藉盖上其法团印章,签立文件。
第(3)款:公司亦可藉以下方式,签立文件——
(a)(如属只有一名董事的公司)由该董事代表公司签署该文件;或
(b)(如属有2名或多于2名董事的公司)由以下人士代表该公司签署该文件——
(i)该2名董事或任何2名该等董事;或
(ii)该公司的任何董事及该公司的秘书。
以上可见,香港公司可以没有法团印章(common seal),对于没有制备印章的公司,签署普通合同由公司授权行事的人签署即可。尽管如此,在香港是没有人愿意冒风险去冒充公司董事去签署合同的,一旦发现是会被起诉的,这也是基于诚信社会的风气所形成的商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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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工作注重灵活变通

相对香港同胞的契约精神,在内地诚信是作为一种美德来弘扬,还没发展成一种普遍的行为习惯,这是有具体原因的。
首先,中国是个重历史、轻宗教的国家,中国自春秋时代开始,诸侯群雄纷争,长期的战争状态养成了兵不厌诈的文化,《孙子兵法》就是其中的代表。也是因为这种重智慧的传统,使得中华几千年的文明血脉得以流传至今,发展到今天,灵活变通已经成了中国人的文化基因,与西方社会严守规则的传统形成了巨大的对比。
其次,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中,“农本商末”观念是中国传统经济思想主调,由此形成“重农抑商”的政治方针是古代统治者惯行的基本治国之策。契约精神作为商业文明的根基,在“士、农、工、商”中商业地位最低的传统文化中,很难大范围地建立和推广。
再次,直到现代社会,由于中国大陆的法律体系不同,也造成了公民的契约精神薄弱。香港地区法律属于英美法系,表现为判例法,法官有自由裁量权。英美法系由于重视判例,赋予法官造法的权力,也会导致有些人违法而不自知,所以一般情况下人们普遍选择谨守规则办事。而中国内地法律属于大陆法系,表现为成文法,法官只能援引法律,不能造法。中国民法、刑法中“法无明文规定即自由”更是让投机取巧之人有了漏洞可钻。我国由古至今一直是个成文法国家,由于地广人多,成文法更符合我国的国情,所以尽管大陆法系有着滞后性的缺点,但也因为成文法的稳定性,更有利于公民适应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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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无论是香港人遵守契约的精神,还是内地人灵活变通的智慧,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都是符合一国两制具体国情的,两者各有其立身之命,各有值得推崇之处。在中国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学习发扬香港人的契约精神,也是促进中国社会文明进步的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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